增值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范围包括: 代贸易商透过贸易单一窗口系统传送指明资料; 根据适用的实务指引以及认可的条款及条件,提供纸张转换电子文件服务,以便利贸易商将非电子模式提交的资料转换为电子资料提交至贸易单一窗口;以及 在获授权的情况下,代贸易商支付与指明资料有关的政府收费、征款或费用,惟须遵守规管条例、实务指引以及认可的条款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