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服務提供者的服務範圍包括: 代貿易商透過貿易單一窗口系統傳送指明資料; 根據適用的實務指引以及認可的條款及條件,提供紙張轉換電子文件服務,以便利貿易商將非電子模式提交的資料轉換為電子資料提交至貿易單一窗口;以及 在獲授權的情況下,代貿易商支付與指明資料有關的政府收費、徵款或費用,惟須遵守規管條例、實務指引以及認可的條款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