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服务所需的证明文件

不需要证明文件。

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

  • 进口商丶最终用户和两方之间的个人/公司(如有)所签署的承诺书副本(所有已签署的承诺书正本必须以邮寄交回土木工程拓展署填料管理部);
  • 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合约文件副本;
  • 进口商丶最终用户和两方之间的个人/公司(如有)所有合约文件副本;及
  • 其他补充资料(如有)。

政府收费

不适用

联络资料

土木工程拓展署
填料管理部
电话: 2246 8220
电邮: sandpermit@ced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