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服务所需的证明文件

  • 如以公司名义申请,申请时请提交有效商业登记证副本。呈交的商业登记证副本必须包括机印部份,即显示有缴费日期、收条号码及缴付的款项。
  • 如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或护照供通讯办人员查阅。如申请人选择承担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副本所引致的风险,通讯办会考虑接受以文件副本申请。

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

  • 香港身份证;
  • 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及
  • 商业登记证。

政府收费

收费 付费方式
港币150元 Visa / Mastercard / China UnionPay / JCB / FPS

联络资料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发牌组
电话: 2961 6724
电邮: license.rdd@ofc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