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服务所需的证明文件 化学品管制条例牌照 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 发票; 付货通知单; 空运提单/提单; 销售合同; 由出口商发出声明出口目的的函件;及 由进口国家签发的进口授权书等。 政府收费 不适用 联络资料 香港海关 化学品管制及支援组 电话: 2541 4383 电邮: cedcdibccsd@custom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