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在貨車抵達陸路邊境管制站最少30分鐘前,利用貿易單一窗口或電話互動語音系統3902 3333或3153 2265為有關貨物資料作出「捆綁」,即透過系統向香港海關提供(i) 該付運貨物的海關貨物編號及(ii) 有關貨車司機的車輛登記號碼。系統會向司機指示該車輛可即時過關或30分鐘後過關。
如你需選用捆綁服務,請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個人帳戶:
- 車輛登記文件
- 香港特別行政區駕駛執照
- 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選填)
公司/機構(用戶)帳戶(代理人):
不需要證明文件
貨車司機在貨車抵達陸路邊境管制站最少30分鐘前,利用貿易單一窗口或電話互動語音系統3902 3333或3153 2265為有關貨物資料作出「捆綁」,即透過系統向香港海關提供(i) 該付運貨物的海關貨物編號及(ii) 有關貨車司機的車輛登記號碼。系統會向司機指示該車輛可即時過關或30分鐘後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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