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服務所需的證明文件

不需要證明文件。惟申請人須已獲授權建立他/她的《貿易單一窗口》登記賬戶及《食物貿易商入門網站》使用者賬戶之間的連結。

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

  • 申請人與中國內地或澳門的機構或公司所簽訂的買賣合約,用以證明後者是收貨人;及
  • 由來源地政府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書上須註明這批轉口貨物的終點目的地是內地或澳門。

政府收費

不適用

聯絡資料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577
電郵: fsc@feh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