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服務所需的證明文件

不需要證明文件。惟申請人須已獲授權建立他/她的《貿易單一窗口》登記賬戶及《食物貿易商入門網站》使用者賬戶之間的連結。

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

  • 有效商業登記證 (第310章);
  • 有效食物製造廠牌照 (第132章);
  • 進口許可證/要求;
  • 出口國家/地區認可機構簽發的動物成分原材料衞生證書;
  • 產品說明及成份;
  • 生產流程;
  • 生產及包裝記錄;
  • 付貨文件 (如發票、裝箱單、提單/空運提單等);及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政府收費

收費 付款方式
港幣9,723元 Visa / Mastercard / China UnionPay / JCB / FPS

聯絡資料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428
電郵: vphadmin@feh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