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服務所需的證明文件
不需要證明文件。惟申請人須已獲授權建立他/她的《貿易單一窗口》登記賬戶及《食物貿易商入門網站》使用者賬戶之間的連結。
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
- 相關食物製造廠的有效牌照副本。
- 如申請人不是所述食物的製造商,須額外提供由所述食物製造廠發出的供貨證明書,證明其是有關食物的直接供貨商。
政府收費
| 收費 | 付款方式 |
|---|---|
| 貯存在一個地點而不超過500公斤的食物批次的費用為港幣2,553元 | Visa / Mastercard / China UnionPay / JCB / FPS |
| 其後每增加500公斤或不足500公斤的部分的費用為港幣228元 | |
| 每個額外的食物貯存地點的費用為港幣1,277元 | |
| 每份食物檢查證書的核證真確副本的費用為港幣160元 | |
| 修改已發出的食物檢查證書的費用為港幣208元 |
聯絡資料
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電話: 2867 5577
電郵: fsc@feh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