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服務所需的證明文件

不需要證明文件。

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

生物物質生產商或供應商對於產品的詳細描述。

政府收費

不適用

聯絡資料

衞生署
港口衞生科(總部)
電話: 3904 9316
電郵: gr_ph@dh.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