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服務所需的證明文件 不需要證明文件。 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 生物物質生產商或供應商對於產品的詳細描述。 政府收費 不適用 聯絡資料 衞生署 港口衞生科(總部) 電話: 3904 9316 電郵: gr_ph@dh.gov.hk